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用之不覺,失之難存,保護生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經歷了高速發展,社會建設和人民生活水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在這些發展過程中以積累了大量的生態環境問題,一些地方嚴重違背生態自然客觀規律,只要帶血的GDP,不要藍天白云自然和諧;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忽略人與自然的良性共存;只求眼前的“金山銀山”,不顧長遠的持續發展。這些行為也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今后的生存和生活。嚴重障礙著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破壞著人們耐以生存基礎和人類最基本的關系和法則。
過去我們的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是粗放型經濟模式,靠犧牲環境取得經濟效益的地方比比皆是。我國的GDP占世界的10.4%,卻消耗了世界60%的水泥,40%的鋼材,20.3%的能源,嚴重污染的重量遠遠超過了自身環境的承受力,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因此習近平同志指出: “生態文明建設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
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必須成為社會長期發展的主導理念。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為目標,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社會成為今后的永恒目標。
近期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下發的《關于建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意見》就是為尊重自然,保護生態開啟的智慧之門,實現權責統一,合理補償,誰受益,誰補償為自然生態貼上了“保護膜”。為經濟轉型綠色發展,提高生態保護成效筑起了一道“防火墻”,人類凌駕于自然之上的一切手段和行為將一去不復返。
我們必須牢記“先污染后治理”血的教訓,我們不能忘記,黃土高原,渭河流域,太行山脈也曾是綠水青山,水草宜畜,我們更不能忘記塔克拉瑪干沙漠湮沒了的繁榮絲綢之路和古樓蘭過墾導致的孔雀河改道。